更新时间:2024-01-11点击:678
实际控制人涉嫌挪用资金被刑拘
5月12日晚,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称:康得新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昨天中午,康得新在官网发布致员工信,就钟玉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给出最新回复。康得新称,公司整体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大股东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
张家港市公安局外宣处负责人对外表示,康得新的大股东及实控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刑拘的主要理由是钟玉涉嫌挪用资金,具体挪用资金金额正在核查中。后续不排除有其他罪名。
三位独董均质疑年报和季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钟玉被采取强制措施与独董杨光裕辞职,都与之前的122亿存款“失踪”有关。
4月最后一天,康得新披露了去年年报和今年一季报。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50亿元,同比降低22.38%;利润总额3.43亿元,同比降低88.2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1亿元,同比降低88.66%。同时称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银行。
三位独立董事杨光裕、张述华和陈东,对*ST康得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共计逾122亿元存款余额提出强烈质疑。在今年一季度报告中,三位独董对报告内容共同表示异议。
独董们称,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银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公司副总裁侯向京、董事余瑶等人均表示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同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秘杜文静也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并表示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年报不仅被独董轮番质疑,存在多处造假嫌疑,而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原因之一就是无法判断上述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作者:刘慎良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