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7点击:320
出品 | 搜狐智库
编辑 | 郑青春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关于王越池先生(艺名“池子”)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该行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在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该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越池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中信银行向王越池先生郑重道歉。
中信银行在这一事件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进一步加强金融系统中公民信息隐私的保护问题?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这一行为侵犯了公民信息和个人隐私,且如果提供多人的公民公民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还会构成犯罪。在本案中,池子作为储户个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就银行违规披露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失,要求民事赔偿和赔礼道歉。
“如果说泄露了个别储户的个人水流信息资料,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一般就是民事侵权。如果大批量出售储户的信息,就可能构成刑法253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炜衡律师事务所杨航远说。
杨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的情况之一,就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表示,通过此次事件不难看出,一个支行的员工,就能轻易的拿到这些信息。笑果公司把相关资料直接发给池子来推测,整个链条上的人,对这一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基本毫无认识,员工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外,从银行方面第一次回应是大客户需求来看,甚至银行作为专业机构,也对此事的性质缺乏认识。
他表示,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金融活动增多、现金支付减少,在日常生活中,会在金融系统中留下大量的数据:存款、贷款、电子支付记录、房贷地址。这些数据能完整的勾勒出一个人的生活轨迹,威胁到人身安全,比如,通过房贷就能查到居住地址,通过电子支付信息就能查到日常活动范围。
“从这一点来看,金融系统比公安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更丰富、更全面。但在金融系统中,公民信息得到的保护比公安系统薄弱很多很多。”刘远举表示,在公安系统的查询中,已经较为充分的考虑了公民隐私的保护,所有的查询都要留下痕迹,但在金融系统中却未必做得如此严格。事实上,现在很多灰色的查询需求,在公安系统中碰壁之后,会转向金融系统。
他指出,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当下,非公安系统企业、机构员工对保护公民信息的认识还非常薄弱。客户隐私的保护,对于涉及重度涉及公民信息、公民隐私的金融等类型的企业来说,是立身之本。保护消费者数据隐私,也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
因此,他强调,在金融系统等重度涉及公民信息的企业、机构中,有必要梳理起业务系统、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保护漏洞,并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提升相关行业员工对公民信息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