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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更新时间:2024-01-13点击:236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0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9-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08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同济堂 编号:2019-009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修订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修订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规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不超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持有5%以上股东中新疆嘉酿投资有限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公司有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同济堂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19-012),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一)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

(三)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本次《公司法》的修订,为通过股份回购方式稳定股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公司将依法注销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的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金额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完成并全部授出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8,891,970,238.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25,678,572.05元,流动资产6,498,981,789.98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25%,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21%,约占流动资产的3.0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收到回复均为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公司,在未来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不超过57,586,516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28,793,258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同济堂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19-012)。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张美华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018年11月16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实施上述计划时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对此情况的相关安排详见下文“(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的有关内容。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发生需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并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1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金额,无实际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2.7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并对相应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20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形式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同时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及子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已经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237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杰

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保健品批发兼零售;消毒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农副产品(不含蚕茧、烟叶)、卫生材料的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商品展览、展示、陈列服务;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物流技术开发与服务;医药信息咨询与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房屋出租;家具、办公用品、百货、家电、机电的批发零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同济堂医药总资产832,672.55万元,净资产589,458.35万元,营业收入796,740.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407.02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2月18日,本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2.7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0%,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2018年第一期公司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2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11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披露于2019年2月19日的2019-009号公告

议案3披露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2019-010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11:00-14:00,下午15:30-18: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亚骏

3、联系电话:0991-3687305

4、传 真:0991-3687302

5、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楼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12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建金”)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011,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信金”,与盛世建金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7,99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盛世建金、盛世信金合计持有公司124,004,887股,持股比例为 8.6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减持数量(为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结果,下同)不超过57,586,516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28,793,258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减持数量(为盛世建金和盛世信金合并计算的结果,下同)不超过57,586,516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28,793,258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在啤酒花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济堂医药的股权并实现同济堂医药的借壳上市的交易中,盛世建金、盛世信金做出如下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啤酒花的新增股份,如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满12个月,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盛世建金、盛世信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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